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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么要在煅燒過程中充分排除炭質原料的水分和揮發分?
進廠炭質原料的水分為3%~10%。原料如含有較多的水分,不僅破碎、磨粉和篩分等作業無法進行,而且水分還影響黏結劑對原料顆粒的潤濕和吸附,原料水分大,所制得的炭糊料難以成型,故一般要求煅后炭質原料的水分不大于0.3%. 炭質原料在煅燒過程中隨熱處理溫度的升高而排出的可燃性氣體稱為揮發分。石油焦、瀝青焦和無煙煤都含有大量揮發分,其揮發分含量的高低取決于成焦溫度的高低或變質程度。如果煅燒時炭質原料所含揮發分未充分排除,則揮發分將延至生坯在焙燒熱處理時排出,導致生坯發生較大的收縮而產生變形,甚至導致生坯開裂。所以必須在煅燒熱處理時充分排除炭質原料所含的揮發分。
(2).煅燒過程中炭質原料所含揮發分是如何逸出的?
一般炭質原料從200~300℃開始逸出揮發分,在此低溫階段從原料中排出的揮發分是其含有的輕餾分。炭質原料的揮發分
逸出量隨煅燒溫度的升高麗增多,在一定溫度范圍內,其揮發分排出量達到最大值(石油焦和瀝青焦為500~700℃,無煙煤為700~850℃),隨后繼續升溫,炭質原料的揮發分逸出速率減緩,當溫度達到1100℃以上時,炭質原料的揮發分逸出基本停止。經過1250~1350℃的煅燒處理,炭質原料的揮發分含量一般在0.3%以下。相對而言,煅燒熱處理時無煙煤的揮發分逸出過程比石油焦平穩。